【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取自YTN |
韓國大法官們在今天做出了一項重要的決定。根據亞細亞經濟報導,在25日的大法官會議上,大法官們宣布,以後重大案件的法庭宣判過程可以轉播在電視新聞上,讓全國閱聽人、民眾了解、參與宣判過程。
根據韓國目前的法律《法庭旁聽與攝影等相關規則》,目前法庭上仍然禁止錄音、錄影等行為。在今日的大法官會議中,這條法律的適當性被大法官們討論,而雖然在20日時就已經決定要修改這項法律,但議程過長,所以到今日才決定修法,修改的法律將從下個月1日起開始實施。
大法官們決定修法後,全韓國國民將有可能經由電視轉播,全程目睹前總統朴槿惠、三星集團李在熔的世紀審判。
在過去如果要轉播法庭宣判過程,此案件必須是對全國國民生活上有重大影響、或是危害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因此即便是受大眾矚目的藝人私生活、或是刑事案件的審判,還是無法轉播在電視新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