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台韓誌 = 林青慧 (임청혜)】
水原地方法院 / 取自경기경제신문 |
頂替酒駕肇事同事的20歲年輕人遭法院宣判緩刑。
根據東亞日報報導,在30日時,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獨任法官李在恩(이재은,音譯),針對因幫助犯人逃避的嫌疑而被起訴的鄭某判刑6個月,得以緩刑2年。
去年11月16日上午1點50分京畿華城市城南邑的道路上,發生一起酒駕事故,A某的車輛撞上護欄後翻倒墜落。
事故之後,A某離開現場回到家裡,警察找上門時,A某拒絕依警察要求進行酒測,他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因為「鄭某」酒駕肇事後很難過所以才在家裡喝酒。
事後經調查發現,從事故現場出現的鄭某向發現事實的警察虛偽陳述:「是我酒駕造成事故的」
李姓法官說明,因為被告的犯行使酒駕肇事的A某得以免除處罰,但並沒有持續向警察表示自己就是肇事者。李姓法官考量到被告在事後承認自己錯誤,因此予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