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一起想想: 韓首爾14日的示威,到底誰違法呢?

最近韓國首爾有大規模示威(名稱:民衆總崛起鬥爭大會,민중 총궐기 투쟁대회)。我不想爭論誰對誰不對,但我們都住在民主主義體制下,我開始想公民怎麽行使正確的主權。辦這民衆總崛起鬥爭大會的原因是明示對現韓國政府做的不滿,政治和理念問題千絲萬縷,所以我把這些省略一下。不管大家是哈韓或者反韓,我希望大家一起來想主權是什麽, 因臺灣已經發生這些,之後還會發生。我先簡單解釋14日發生的事實。

14日現場 / NEWS1

2015年11月14日約10萬名(警察追算:6萬8千名,舉辦單位追算:13萬名)在韓國首爾光化門廣場集合。那天舉辦單位是‘民主勞總’(민주노총),總共53個工會的團員在首爾各處集會後,在光化門廣場聚集。參與示威的民衆占據首爾鐘路一帶的大馬路,揮鐵管,而向警察放火。示威隊欲前往靑瓦臺(大韓民國的總統府),但被警察攔阻,然後開始激烈衝突。這過程中雙方的損失慘重,警察巴士被破壞,113名警察受傷。示威隊被強力水柱直接攻擊,受傷著數很多, 甚至59歲的一個男人直接挨打強力水柱,他目前受到腦震盪手術, 且還處於生命危險中

59歲的一個男人 / VOP

那麽示威是什麽呢?根據韓國憲法《關於集會與示威的法律》第二條第二項,示威是有共同目的的許多人在一般人自由通行的場所進行示威,影響非特聽多數的人。

目前示威隊主張警擦用警察巴士作為車壁阻擋他們的行進,所以警察違法。可是韓國政府主張示威就是違法的行爲,並嚴加懲辦。無論誰執政,有抗議時都會發生這種問題。

示威隊行爲 / 韓國大學生FORUM提供 /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警察違法?
韓國法律專家們已經表示示威隊的行為皆為違法。 國立全北大學宋老師表示“能在特定地點接近及集合就會成立集會自由,警察的車壁分離場所,集會自由即被制约。算是行使違法的公權力。高麗大學朴老師指出一般聽衆可以看到時候才會有集會性質,但因警察車壁,一般聽衆的視聽被封鎖。這是妨害參與集會者的業務的,雖然不是刑事處罰對象,但會成爲民事損害賠償請求訴訟的對象。
除了這些老師以外,很多人主張警察車壁違反憲法第21條集會自由(全國民擁有集會與結社自由)和憲法第10條幸福追求權(全國國民擁有人間之基本尊嚴與價值,擁有追求幸福的權力。國家保障個人擁有的不可侵基本人權及擁有保障這些的義務。)

示威隊行爲 / 韓國大學生FORUM提供 /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領導這次示威活動的工會透過社群網路張貼「民眾總崛起大會」海報。海報上其中有一段話為:「集合吧!一起走向光化門。走吧!一起走向青瓦台。」集合地點為光化門,而目標則為青瓦台。而民主勞總委員長韓尚均(音譯,通緝中)則在一場演說中提到將要前進青瓦台。韓尚均在演說結束後,便隱身至首爾名剎曹溪寺。在18日時,曾向曹溪寺表示希望曹溪寺能夠提供隱身之處,並暫時作為民主勞總的第二本部,但曹溪寺面有難色地表示,在佛教界裡,宗教場所不被允許作為政治活動的場所。


示威隊違法?  
示威隊集合地點在光化門,而集合之後前進的目標為青瓦台。但是政府測的規定違法示威的理由在法律上已經存在。大韓民國法律關於集會與示威的法條(第11條)如下:

第11條(室外集會與示威之禁止地點):根據本條規定,參與集會、示威知人,無論是誰,皆不能在以下所列之政府機關、宅邸等警戒範圍100公尺內舉行室外集會或是示威等活動。
1. 國會議事堂、各級法院與憲法裁判所
2. 總統官邸、國會議場公館、憲法裁判所公館
3. 國務總理公館,如只是經過者,不在此限。
4. 駐韓之大使館、外交機關或駐韓外交官之住所。若符合其中一個前述條件,但被認定為不會打擾其安寧或是影響其辦公者,不在此限。以下為不在此限者之條件:
  甲:不以駐韓外交機關或住所為集會、示威之地點者
  乙:不會擴散為大規模示威或遊行者
  丙:外交機關無待處理業務之假日期間
示威隊行爲 / 韓國大學生FORUM提供 /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其中此處便有一些問題,如光化門所違反的法律為第四條,因為在其所聚集的光化門100公尺以內就有美國大使館,以及其他國家的大使館,所以並不能將此次室外集會與示威視為一合法的活動。

第05條
無論是誰,不能舉行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之集會或示威
1. 為達成根據憲法裁判所之裁決而遭到解散的政黨之政治意圖而舉行的集會或示威
2. 具有任何的群體暴力、威脅、損壞等直接危害公共秩序之行為之集會或示威

示威隊行爲讓警察受傷 / 韓國大學生FORUM提供 /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因為上述之理由,在14日「民眾總崛起大會」進行前,政府與反對示威者曾表示反對,警方也多次警告將嚴厲進行執法。但是參與示威者對此表示,他們只追求和平的示威遊行活動,而警方在活動還沒開始時就將此活動定調為違法,並不是一件正確的事情。除此之外,參與示威者還提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發表之內容,宣稱他們有集會的自由。11月6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向韓國政府呼籲,應保障人名集會、結社等自由。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52. The Committee is concerned about the severe restrictions placed on the right to peaceful assembly, including the operation of a de facto system of authorization of peaceful assemblies by the police, cases of usage of excessive force, of car and bus blockades, and the restriction of demonstrations held past midnight. It is concerned also about the frequent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law to impose fines and/or arrest journalists and human rights defenders for either organizing or participating in protests without due consideration of their right to freedom of assembly (arts. 7, 9 and 21).
53. The State party should ensure the enjoyment by all of the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and that limitations on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assembly are in strict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21 of the Covenant. It should further review its regulation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ensure they ar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Covenant, and train its police officials accordingly.
Freedom of Association
54. The Committee is concerned about the undue restriction on the freedom of association of public officials. It is also concerned about cases of refusals to register trade unions on the ground that their membership includes dismissed employees (art. 22).
55. The State party should withdraw its reservation to Article 22 of the Covenant, and enable all parts of the labour force, including public officials, as well as employees who have been dismissed, to join trade unions. 
光化門附近 / Focus news
參與本次示威者聲稱,政府並未遵守聯合國所規定之事項(與集會遊行相關),但是韓國憲法已經保障集會自由。根據大韓民國憲法第21條第一項,全國民擁有言論與出版自由和集會與結社自由。但是,韓國政府認為本次的示威遊行為非法活動。

以下將條列出禁止集會、示威等事項
第12條(因交通等因素之限制)
當管轄警察官署長認定依據總統令所規定的主要都市之主要道路上的集會或示威有阻礙交通之虞,為紓解交通,有權限制或禁止集會或示威等活動。
當集會或示威的主辦者有派專人負責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時,將不會受到①條之限制,但如果使交通癱瘓或有其疑慮,將會受到①條之限制。
第13條(秩序維持線之設置)
當管轄警察官署長接到第6條第1項之申告時,如認定有需要維持示威之保護或公共秩序,可依法設立秩序維持線。
當依前述①條設置秩序維持線時,須告知示威之主辦者或負責人。

示威隊行爲


如前面所規定,如欲主辦集會或示威等活動,需先事前進行申請並獲得許可,且須獲得首爾各區之管轄警察署長之許可。如示威活動從事先申請之地區移動到其他地點時,必須獲得移動路線所屬的警察署長之許可。根據我得到的資料,14日各集會雖有事前進行申請,但在光化門的示威活動並沒有事先進行申請。
警察表示:14日集會 / 警察廳提供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警察表示:14日集會 / 警察廳提供 版權所有,禁止轉載
節錄自大韓民國憲法第一條:
第一條
第一項:大韓民國是民主共和國。
第二項:國民擁有大韓民國的主權,所有的權力來自於國民。
支持示威活動的人說:「我們是公民,我們只是行使公民該有的權利。請保障集會自由,並且停止公權力之濫用。」
反對示威活動的人說:「具有反政府行為的”暴徒”其實只是無政府主義者,政府應該要剝奪他們的國籍,並且嚴懲他們所做的行為。」
在民主社會中,示威是不得不存在的社會現象,而其中警察與示威隊在對峙的過程中,常有一些過分的肢體衝突。在台灣,2014年與2015年有太陽花運動與反課綱運動,但是台灣政府並沒有稱刻意的人為”暴徒”,且並未將抗議活動是為”暴動”。在法國、英國、美國等民主國家常發生過激示威活動,但其政府也並未將參與示威之人稱為暴徒,反觀韓國政府卻反其道而行,實在有點心痛。

文:柳大叔
編輯:羅翊宬
...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韓國女學生間傳聞最美的8間高中校服

[全民台韓誌 = 카이라 (Kyra)] 韓國學生最少從國中到高等學校的六年間必須穿著校服,也因此相當關心校服的設計,與想像中千篇一律的制服不同,許多學校都有自己特色的設計。 日前韓國媒體 發佈最美的8間高中校服。透過顏色或款式等小細節的差異,蒐集了各校的美麗校服。大家來看看是否也有自己的學校吧! 漢林演藝藝術高等學校 位在首爾市松坡區的漢林藝高校服展現英國風情,暖和又舒適的造型是漢林藝高制服的優點,紅條文的緞帶與同款領帶更是這套制服的特色, 民族史觀高等學校 在江原道橫城郡的民史高,他們的校服是蘊含韓國的美設計而成的改良韓服。 在國內校服界以最具個性而聞名,並且因為有良好的通風性,深受同學們喜愛。 高陽藝術高等學校 京畿道高陽市的高陽高中校服充滿青春氣息經常出現於電視劇中。格子裙與橘色領帶十分活潑。 忠南外國語高等學校 處在忠清南道牙山市的忠南外高的夏季制服既簡潔又有特色,消暑的涼爽感配上純白外套更顯帥氣。女生的吊帶裙更使人眼睛一亮呢! 全州藝術高等學校 地處全羅北道完州郡的全州藝高是天空藍的校服,乍看猶如兩件式套裝,以清新感擁有女學生的人氣。 龍仁韓國外國語大學附設高等學校 京畿道龍仁市的外大附高的校服因安德烈•金的設計而有名,也成為『花樣男子』中校服的設計原型,這間學校共有四種不同的校服,以夏季為例即有『西式』與『狩獵服』兩種,光聽名字就能體會到鮮明的特色。 首爾公演藝術高等學校 首爾市九老區的首爾藝高校服整體以黃色與海軍藍協調搭配,令人眼睛為之一亮,任何人一看到就能認出是『首爾藝高』呀。 京畿女子高等學校 位處首爾市江南區的京畿女高保有70年代特色的復古校服風格,全黑的校服上大而白的領子是其亮點。

2月28日 歷史上的韓國 - 韓國的228事件

228?韓國也有 在台灣政治史上,228事件扮演不可抹滅的角色。而在韓國恰巧也有228事件,大邱也設有228紀念公園。於2003年12月啟用的228公園是大邱中央國小的舊址。韓國228事件在韓國民主化過程中也佔有一定地位,是在獨裁政權的恐怖統治與對百姓的巧取豪奪下,由當時的高中生自發性發起的民主性抵抗運動。雖然時空背景與台灣228略有差異,但其共通點是對於民主的渴望與爭取。 韓國大邱二二八事件 / 大邱二二八紀念會

韓國超市的部分大概分成三種

在韓國, 雖然有個單字 슈퍼마켓(supermarket). 但口語常用只會使用슈퍼(super)二字,而不是슈퍼마켓(supermarket). 超市的部分大概分成三種: A. 편의점 – 便利商店. 便利性高, 商品多是單個出售, 據點多, 部分是24小時營業, 但價格相對大型超市而言, 會貴一些. 店內的空間也多為窄小. 如上一篇所述, 韓國有7-11, CU 和G25. 又以CU和G25為大宗。 CU 便利商店 / 資料圖片

台北的另一端!! 濟州島首次舉行同志大遊行....多災多難的濟州島酷兒文化祭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一年一度的台北同志大遊行於10月28號禮拜六在凱達格蘭大道盛大展開,根據主辦人員估算,此次約有來自20個國家、11萬人上街。今年是台北同志遊行的第15年,首度分為西、北、南三個路線。 第15屆台北同志大遊行 /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攝 第15屆台北遊行的主題著重「性別平等教育」,主辦單位表示,性平教育應該正視生命基本需求中的各種欲望,並教導大眾如何尊重差異,減少因性別、性向而生的歧視與傷害。遊行結束後,有來自韓國、日本,以及台灣家長團體、青少年同志、原住民等公民團體上台分享經驗,以及三組團體帶來的表演。 在28號台北如火如荼地舉行同志大遊行時,各位讀者可能不知道,遠在一端的韓國濟州島也選擇在這一天遊行。 第15屆台北同志大遊行 /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攝 通常在韓國,同志遊行又被稱為「酷兒文化祭」,除了大家所熟知的「遊行活動」外,還會有「酷兒影展」、以及來自各地的家長團體、同志團體前來擺攤。韓國在2000年於首爾的延世大學首度舉行同志大遊行、接著大邱、釜山、濟州島(2017)陸續開始舉行遊行。 今年是濟州島首度舉辦「酷兒文化祭」,不過這場在濟州島的同志遊行從還沒舉辦前就多災多難。根據韓國日報的報導,此次主辦單位濟州酷兒文化祭組織委員會在上個月27號就已經向濟州市政府申請新山公園(신산공원)的場地許可,將新山公園作為第一屆的活動場地,而當時濟州市政府原本也在隔日便同意主辦單位的申請,但濟州市政府之後卻以市民反對、穿著暴露為由召開民怨調節委員會,撤回了主辦單位新山公園的場地申請許可,這讓主辦單位認為濟州市政府歧視少數者,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最後法院在活動舉辦前一天的10月27號作出裁決:「『都市公園法』裡並沒有因公民的性傾向而禁止公民使用公園之規定,因此濟州市政府的撤回令無效。」 多災多難的濟州島同志遊行 / 제주퀴어문화축제 (濟州酷兒文化祭) 提供 此次濟州島「酷兒文化祭」第一屆的主題是:「酷兒請來吧!(퀴어옵써예,옵써예是오세요的濟州方言)」,而之所以要舉辦酷兒文化祭與遊行,目的就是要打破對於性少數者們的偏見、迷思,並阻止、克服對於性少數者的歧視。 在活動場地有許多象徵性少數者的彩虹旗與彩虹布條,活動場地包含了酷兒影展、性少數者父母...

【周末特輯】韓國凶宅怪譚第二彈-盈德凶宅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各位讀者們大家好! 還記得上次向各位介紹的韓國凶宅「常春花園」嗎?事實上,不只台灣有所謂的凶宅,就連韓國也是有許多聞名世界的凶宅的,今天我們就來延續上一次的主題,介紹韓國三大恐怖凶宅之一的「盈德凶宅」。 盈德凶宅 / 取自cnb NEWS 盈德凶宅位於慶尚北道盈德郡,東側便是日本海(韓國人稱東海)。或許在我們的印象中,凶宅應該要位於深山、人跡罕至、陰森恐怖的地方,但其實盈德凶宅的地理位置極佳,連韓國的風水師也說此處是絕佳的風水寶地。盈德凶宅位於濱海公路(7號道路)旁,只要過了這條馬路就是當地有名的長沙海水浴場,放眼望去,一大片藍色大海,風景美不勝收。 那麼既然這棟建築的地理位置這麼好,也不是人跡罕至的地方,為什麼會成為凶宅呢? 長沙海水浴場 / 取自Google 這一棟建築建於1980年代,是一棟地下1層、地上2層的復古式白色建築。1980年代,一對夫妻看準了這塊地方,在山坡上蓋了這棟白色建築,作為海鮮餐廳營業。因為海鮮餐廳對面剛好就是長沙海水浴場,絕佳的地理位置讓這對夫妻賺了不少錢。 但是,這對夫妻在晚上時常常會經歷奇怪的事情。根據當時女主人與附近居民的的說法,每晚睡覺時常會感覺到房屋在震動,房子的震動讓玻璃窗差點幾乎碎裂。一開始女主人以為是地震,但是仔細一想,韓國又不是在地震帶上的地方,怎麼可能每晚都在地震呢?有一晚女主人在睡夢中又感覺到房屋震動,惶惶不安的她終於走出房門看看是誰在「惡作劇」,但當她走到通往2樓的樓梯時,卻看到一個披頭散髮的女鬼漂浮在樓梯天花板處往下斜眼瞪著她,這一幕嚇的女主人魂都飛了,而且這種狀況不只一次。 通往2樓的階梯 / 取自 有一天,女主人終於忍受不住了,她與先生將所有的財產整理後便移民到美國定居了。於是這棟白色建築成了廢墟,無人管理。 根據當地居民的說法,住在當地的一名年輕女孩在盈德凶宅成為廢墟不久後愛上了一名年輕軍人,這名軍人在附近的軍營服役。天雷勾動地火,年輕的軍人與這名女子發生了關係,這名女子最後也懷孕了。當年輕軍人退伍時,這名女子告訴年輕軍人自己懷孕的事實,但無奈年輕軍人似乎不想負責,之後就搞失蹤了。 女子深愛著男方,她以懷孕之身到處尋找男方的下落,而當她終於找到男方時卻得到令人絕望的消息:「男方已經與別的女人訂婚了。」,女子...

今年最駭人殺人案件「仁川國小女童分屍事件」,加害者少女遭求刑20年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仁川國小生殺害分屍事件」主謀金姓少女與朴姓少女遭求刑無期徒刑與20年徒刑。根據韓媒報導,仁川地檢署29日在審理過程中要求應判主謀金姓女子徒刑20年、共犯朴姓女子無期徒刑。 主犯金姓少女與共犯朴姓少女 / 取自SBS NEWS 「仁川國小殺害分屍事件」是韓國今年最駭人聽聞的刑事案件,事件發生在今年的3月29日,加害者竟然是還是高中生的金姓少女與朴姓少女。根據韓國檢方調查,金姓少女與朴姓少女為一對女性同志情侶,她們在事件發生前兩個月透過社交軟體認識。 3月29日,金姓少女在某處公園坐著,到了下午一點時,被害者A姓國小女童想要借手機打電話給父母,於是就上前找上了金姓少女,這時金姓少女眼睛一亮,跟這名A姓國小女童說她手機現在沒電,但是家裡有電話可以用,於是金姓少女就帶著被害女童一起返回金姓少女所住的公寓。A姓女童由於年紀小,加上對方又只是16歲的高中姊姊,所以在被殺害前根本沒有懷疑過金姓少女的動機,她跟著金姓少女一起搭了電梯。金姓少女似乎早就意識到電梯的監視器,家在15樓的她帶著A姓女童在13樓下了電梯後爬了2層樓梯到自己住處。 金姓少女引誘女童返家時的電梯監視器畫面 / 取自 네이버 金姓少女讓A姓女童與自己飼養的貓玩耍,到了下午三點,金姓少女突然用平板電腦的充電線將A姓女童勒斃,之後金姓少女把A姓女童的屍體拖到廁所,再用廚房的刀進行分屍。金姓少女將女童的內臟跟廚餘一起處理掉,之後將處理好的屍塊放進垃圾袋裡,丟棄至公寓樓頂的水塔附近。根據警方所述,金姓女童遺棄屍體時所穿的衣服與回家時穿的不一樣,這顯然是金姓少女計畫已久的犯罪。而起初警方一直追問犯行經過、以及有沒有共犯,但是金姓少女只承認她殺了A姓女童,其他一蓋說自己不知情。 金姓少女在犯案後異常冷靜,下午四點後她出了家門搭上往首爾蠶室的地鐵與朴姓少女見面,她將裝有一部份A姓女童屍塊的垃圾袋交給朴姓少女,示意讓朴姓少女棄屍。朴姓少女在8點半與金姓少女分開後將裝有屍塊的垃圾袋丟在地鐵站附近,但警方搜索,還是沒有找到女童的屍塊。 金姓女童被棄屍在公寓大樓頂樓 / 取自중부일보 朴姓少女被確認是此案件的共犯,警方在調查時發現金姓少女在犯案時與朴姓少女的通聯記錄。金姓少女在犯案時向朴姓少女報告犯案進度:「抓到了!」、「還活著呢!啊…是女...

韓國民謠歌神金光石留下的重重疑團(一) : 死亡疑惑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韓國已故歌手金光石(김광석)是韓國90年代非常有名的民謠歌手,如果有追韓國音樂的讀者們,一定多少都會聽過他的歌,其中《三十歲左右》(서른 즈음에)、《痛苦的愛不是愛》(너무 아픈 사랑은 사랑 아니었음을)、《一對六十歲老夫婦的故事》(어느 60대 노부부 이야기) 等名曲,從歌詞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可以感受到歌手金光石那深刻、動人、細緻的情感,相當感動人心,金光石也因此被稱為「唱歌的哲學家」,金光石從此活躍於80年、90年代的韓國歌壇,甚至金光石留下來的音樂、名曲也不斷影響現在的韓國流行音樂,如歌手Roy Kim就曾演唱過《三十歲左右》。 已故傳奇歌手「金光石」 / 取自Google 而這樣的一位當時的韓國歌壇巨星,卻在1996年1月6日突然因為「憂鬱症」自殺身亡,得年33歲,金光石從此殞落韓國樂壇,留下妻子徐海順(서해순,音譯)與當時6歲的女兒金瑞妍(김서연,音譯)。韓國人在金光石去世後非常想念他,常常都會有金光石的紀念音樂會。 然而,關於金光石的紀錄片《金光石》上映後,金光石的死因、以及之後爆出女兒金瑞妍其實已死亡十年的新聞再度被韓國社會討論。金光石的親友、韓國社會普遍懷疑金光石是死於他殺,且是喪命在妻子徐海順之手。 紀錄片「金光石」 / 取自Naver 外界普遍認為,金光石遺孀徐海順之所以要殺害金光石、以及隱蔽女兒金瑞岩死亡的消息,目的就是要爭奪金光石留下的音樂著作權、財產權,目前徐海順擁有金光石的歌曲著作權。 首先是金光石的死因,當時金光石的妻子徐海順宣稱,金光石是因為憂鬱症上吊自殺。但依據金光石的親友的說法,金光石是不可能自殺的。不久之前,金光石的親哥哥上SBS的節目上直接指出,金光石不可能自殺。金光石的姐姐也說:「金光石是不可能自殺的!他曾經說過:『如果比父母親還早走的人,是世上最不孝的孩子』,金光石也曾說,他想要活很久」。金光石的媽媽也說,金光石是個樂觀的孩子,不可能自殺。 歌手金光石紀念蠟像 / 取自Google 由於當時並沒有留下可疑的證據證明金光石是遭到他殺,當時的警方便依據遺孀徐海順的陳述,將金光石的死因以「憂鬱症自殺」做結案。當時音樂界的許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有跟金光石合作的歌手曾指出,金光石直到死亡前都還在跟他討論下個年度的音樂合作,且金光石死亡前...

沉睡世越號海底三年的女兒,現在終於可以回家了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各位讀者們還記得2014年4月16號的「世越號事件」嗎?當時京畿道安山市的檀園高中的學生搭乘世越號到濟州島畢業旅行,卻遭此不幸,許多學生死於這場船難,也有許多學生的屍骨尚未被尋獲,成為該事件的「失蹤者」,雖然文在寅總統上任後,最後九名失蹤者中有四名乘客的屍骨已跟著世越號船體一起被打撈上岸,但至今仍有5名乘客下落不明。 世越號罹難者趙恩華、許多允 / 取自 한국일보 如今曾是九名失蹤者其中之一的檀園高中學生趙恩華(조은화,音譯)、許多允(허다윤,音譯)終於能夠回家了。25號上午9點20分的首爾市廳,當黑色的靈車與巴士經過時,一旁的市民都哭紅了雙眼。根據韓聯社報導,趙恩華與許多允的家屬提著兩人的遺照,將兩人的遺照放在首爾市立圖書館前。用來祭拜趙恩華、許多允的桌子上擺滿了白色的百合、白色玫瑰的花籃,而祭祀的桌子也用粉紅色、紫色色調布置。 在這一天,趙恩華、許多允的告別式在首爾圖書館前舉行,參加告別式的人包含趙恩華、許多允的家屬以及約50名的市民。在舉行路祭時,許多允與趙恩華的媽媽紛紛哭紅了雙眼,止不住的眼淚像噴泉一樣湧了出來,她們抱在一旁痛哭,這場面讓周圍的民眾也紛紛紅了眼眶。 罹難者的哥哥、姊姊舉著遺照 / 取自Google 趙恩華的媽媽說:「托大家的福才可以成功打撈世越號,讓我們的恩華、多允回家。也希望大家多多關心剩下的失蹤者,讓剩下的失蹤者也能『回家』」 許多允的媽媽說:「多允啊!你在海底該有多麼害怕?你在海底該有多麼的想媽媽?」回想起女兒多允待在冰冷的海底長達三年,讓多允媽媽不禁又悲從中來。 首爾市長朴元淳(박원순)也參加了這場告別式。朴市長說:「過去三年六個月的日子裡,為了找尋這些失蹤者的下落,失蹤者的爸爸、媽媽、親友、甚至全國國民內心都非常煎熬。但是現在我們終於可以送這些回家的失蹤者們最後一程。希望你們可以脫離痛苦,快樂的生活。」 恩華、多允的媽媽 / 取自Google 在結束首爾圖書館前的告別式後,趙恩華與許多允「回到」了過去快樂生活的學校---檀園高中。恩華、多允媽媽看到教室的桌椅,想起過去與女兒生活的點點滴滴,不禁痛哭失聲。檀園高中200名的學生知道「學姊」終於再次回到校園,紛紛舉著字排到校門口迎接。 「非常高興學姊能回到學校」、「不要再待在冷冰冰的海底...

歌手金光石遺孀徐海順親自上新聞節目「滅火」,澄清自己絕沒有殺夫、殺女?!

【全民台韓誌 = 羅翊宬(나익성)】 最近因為紀錄片《金光石》的上映,讓金光石的死亡疑雲再度浮上檯面,該紀錄片的導演、也是之前長時間採訪金光石事件的記者李相昊直指,遺孀徐海順可能與金光石死亡拖不了干係。 孫石熙主播進行徐海順的訪問 / 取自JTBC 已故歌手金光石的遺孀徐海順(서해순,音譯)於25日晚上接受JTBC晚間新聞孫石熙主播的訪問。這場訪問長達33分鐘,前面約22分鐘討論金光石愛女金瑞妍的死亡疑雲;後半段則討論金光石的死亡疑點。孫石熙主播原本期待這場訪問能夠稍微解除韓國社會大眾對於金光石的疑惑,但是徐海順給的答案都非常的模糊,且途中一直說:「我不知道」、「這件事過了20年了,記不得了」、「當時沒有餘力....」,讓孫石熙主播也不得不趕快結束這場訪問,而那些謎團仍舊無解。 首先,孫石熙主播問徐海順,為何2007年12月23日女兒金瑞妍死後沒有將女兒死亡的消息告訴給其他親友呢?徐海順回答:「女兒金瑞妍的身體從小就不是很好,甚至領有殘障證明。有天晚上小孩突然哭喊:『給我水』之後就昏倒了,我那時候很慌張,趕緊叫救護車送至醫院,之後就聽到女兒死亡的消息,我那時候非常的慌張,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加上那年4月時父親才剛離世沒多久,我與家人、姊妹間的關係也不怎麼和睦、再加上當時還有官司要打。所以我只好向家人隱瞞女兒的死亡消息。」、「因為女兒瑞妍是殘障兒童我根本不想告訴家人瑞妍死亡的消息。瑞妍死亡後天就是聖誕節,我簡單地幫她辦喪禮。」 為何沒及時通報女兒死亡消息 / 取自JTBC 孫石熙主播不斷追問為何隱瞞女兒死亡消息,但是徐海順卻不斷說:「當時我很慌張」、「當時經濟困難,我很忙」。之後徐海順拿出與家人相處不睦作為藉口,她表示,她就是不想告訴家人。而照常理來說,徐海順父親死亡八個月後女兒才死亡,為何徐海順老是以「父喪」為由,辯稱當時沒有任何餘力去告訴家人女兒瑞妍死亡的消息? 再來,徐海順在女兒死亡之後,也沒有將消息告訴給婆家知道。徐海順在回答這個問題時稱:「我與女兒去美國生活後,徐海順的奶奶就沒有再聯絡瑞妍了,周邊的親友也幾乎沒人關心她,甚至在瑞妍死後,我以為她奶奶會因為著作權問題與我聯絡,但也沒有......。」 關於女兒金瑞妍的死亡申告,也是一大問題。因為金瑞妍死後六個月後,徐海順才去申請女兒的死亡申告,以及繳納因為延遲申請死...

圈圈叉叉韓文字,講話很吵韓國人?!

在韓國每年10月9號是【韓文日】,這是爲了紀念韓國人的文字創制的。那時候韓國政府與所有的媒體讓韓國國民在想國語的珍貴。1926年朝鮮語學會(日治時代中保持韓文的愛國語言學會)制定【韓文日】,1946年【韓文日】變成一個公休天,但從1991年到2012年政府把【韓文日】制定非公休日。但是從2012年12月【韓文日】再成其中一個國家制定公休日。 1973年《韓文日》紀念活動與<世宗大王紀念館>開館 / 來源: 韓國國家記錄院 許多臺灣人跟我說,“韓國人講韓文時候,韓國人講話超吵”,或者 “對我來説韓文都是圈圈叉叉” 。關於韓文,大家感覺如何呢?